关于将骨折畸形愈合手法折骨术等12项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25.10.2016  06: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新人社发〔2016〕134号

关于将骨折畸形愈合手法折骨术等12项 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计生委:

为支持和促进中医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关于“制定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政策”的要求,经专家论证会确定,现将骨折畸形愈合手法折骨术等12项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予以支付。

附件: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doc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