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年底实现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34个试点区域的分类运输设施已配置到位

09.11.2016  20:36

  垃圾不但要分类收集,还要分类运输,才能最终实现分类处理。自乌市34个试点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后,预计到年底还将分类运输至不同的处理场进行处理。今后这一方式还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

  11月7日,记者从乌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运行监管中心了解到,为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乌市陆续采购了48座智能分类垃圾房、24辆餐厨垃圾车等设施,随后将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34个试点区域进行垃圾分类收运。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乌鲁木齐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给红山东路亿和兴苑小区、幸福路天福花园小区、新农大家属院一区、高新区(新市区)乌市第九中学、新疆军区乌鲁木齐第三干休所小区等34个试点区域的居民免费发放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和垃圾桶,每个垃圾袋上都印刷着“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等字样,方便居民进行分类收集。

  尽管一些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提高,能够从源头上进行分类收集,但由于分类运输车辆没有完全到位,而且并不是所有居民在分类收集时都能做到垃圾分类,致使无法真正实现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理。

  乌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运行监管中心综合业务科副科长程霞介绍说,34个试点区域的分类运输设施都已经配置到位,每个智能分类垃圾房有3个投放窗口,分别对应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三类垃圾桶。每个桶内的垃圾堆满以后,都会以短信通知垃圾房管理人员和对应的车辆驾驶员前来清运。

  同时,智能分类垃圾房还将配备垃圾分拣员,对没按要求投放的垃圾进行分拣,随后清运车辆将垃圾进行分类转运,最终形成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体系化。另外,各个试点还配备了宣传员、标示标牌等,引导居民进行分类收集和投放。

  下一步计划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

  “居民对垃圾进行简单分类收集和投放后,运输时就能做到分类运输和处理,这样既可以提高垃圾的分拣效率及垃圾资源的利用率,又可减少垃圾处置量。”程霞说。

  据资料显示,乌鲁木齐城区垃圾每日产生量已接近3000吨,且每年的增长速度保持在3%~5%。目前全市垃圾处置方式主要为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