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15个点可领车辆免检标

17.09.2014  12:23

   新疆日报网讯 (李娜 王茜)9月1日起,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开始实施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9月16日,新疆都市报记者获悉,全市有15个地点可申领免检合格标志,申领时请携带好所需手续。

  免检机动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所需手续: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机动车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单副本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公章的保险单抄件(有效期内);4、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注意事项:免检车辆需将涉及的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