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又有12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评估验收

25.10.2016  18:16

  (记者张雪红报道)10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新疆又有12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评估验收,到目前全区已有4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占总县(市、区)的43%。

  2016年通过县(市、区)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验收的有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昭苏县、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高新区(新市区)、米东区、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博湖县、裕民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和鄯善县。

  10月17日至22日,国家教育督查检查组分5组深入我区各地,对我区12个申报国家督导认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所(个),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80场,并通过网络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经过对照标准,逐项评估,12个县(市、区)均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