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12个农村幸福互助院投入使用

19.11.2014  12:55

  亚心网讯(记者贺红艳)2014年,乌鲁木齐市委、市人民政府将“推动12家农村幸福互助院开展农村养老工作”列为改善民生10个方面100件实事之一,目前12个农村幸福互助院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首批农村幸福互助院在农村人口较多、基础条件比较好的乌鲁木齐县、米东区、高新区(新市区)落地,按照每家7万元建设标准,投入84万元建设了12家农村幸福互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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