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个农村幸福互助院完成投入使用
17.11.2014 12:17
本文来源: 市政府
首批建设选取全市农村人口较多、基础条件比较好的乌鲁木齐县、米东区、高新区(新市区),按照每家7万元建设标准,投入84万元建设12家农村幸福互助院。
建设农村幸福互助院主要为解决农村留守、独居老人的养老问题,凡60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经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并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都可免费入住条件允许的农村幸福互助院。
本文来源: 市政府
17.11.2014 12:17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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