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增3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05.01.2015  14:15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近日,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命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街道北三巷社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润福社区等35个社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截至目前,全疆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已达153个。

        据自治区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伊沙克·依不拉音介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社区健全了减灾管理和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了减灾工作制度,组织了志愿者队伍,制定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定期演练,具有较完善的社区减灾公共设施和器材;社区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或其他空地,划定了社区避难场所;社区内设有减灾宣传教育场所及设施,积极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减灾活动特色鲜明;社区设置了明显的安全应急标识或指示牌,配备了必需的消防、安全和应对灾害的器材或救生设施、工具等。

        据悉,2015年,民政厅将在全区继续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并建立健全示范社区奖励机制;同时,还将大力加强避难场所设施建设,在每个挂牌的避难场所内重点健全应急避难指挥中心、应急供水站、独立供电系统、应急消防措施、应急避难疏散区、应急医疗救护站、应急停机坪(车场)、应急厕所、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垃圾、污水处理站平面示意图和各功能区标识牌等设施,充分发挥应急避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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