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司机酒驾二次被查

10.03.2015  13:28

  (记者 张梦雨通讯员李卫东)一个月之内乌鲁木齐市头区交警大队民警连续查处两名酒驾司机,而两人均是第二次饮酒驾驶再次被交警查处。为此,两名司机都被拘留10天,分别处以2000元和3500元罚款,注销驾驶证。

  3月8日凌晨0点15分,头区交警在乌市西站金阳路夜检时查处一名酒驾司机,吹气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mg/100ml,确定为饮酒驾驶。邢某交代当天他中午与朋友一起喝了一瓶白酒。邢某称自己2011年因醉驾受过处罚,但当时酒驾还没入刑。

  2月8日夜间,在乌市八钢绿洲街,李某因饮酒驾驶被交警查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mg/100ml,交警调查后发现李某在2014年8月因饮酒驾驶被查处,当时李某被处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记者从头区交警大队了解到,两名驾驶员都是二次饮酒被交警查处,邢某被拘留10日,罚款2000元,驾驶证被注销,而李某被拘留10日,罚款3500元,驾驶证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