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9.07.2016  19:0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按照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的部署,米东区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完善隐患排查和治理体系,米东区环保局成立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梳理纳入此次排查治理范围的企业名单,计划从8月初开始,针对辖区内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中发现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全面提升米东区环境安全综合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