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能源局专项监管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 个别项目环评环保验收工作滞后

02.08.2016  23:07

  本报综合报道 国家能源局近期组织相关派出机构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重点对东部11省市升级保供情况进行监管,取得扎实成效。

  本次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地、各炼油企业依据国家行动计划,制定、落实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情况;保供炼油企业升级改造项目核准、建设、投资等进度完成情况;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以下简称国Ⅴ油品)供需情况等。同时,以“产得出、用得上”为工作目标,延伸开展了对主要成品油销售企业运营情况的监管调研。此外,保供涉及的内蒙古、广西相关炼油企业也一并纳入专项监管工作范畴。

  专项监管工作现场检查炼油企业36家,合计原油一次加工能力3.72亿吨/年,截至2015年底,实现国Ⅴ油品产能1.56亿吨/年,满足相关要求。2016年1月1日前东部11省市全面供应国Ⅴ油品的目标基本完成。

  专项监管中发现,部分炼油企业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未达到有关要求,个别升级改造项目环评、环保验收工作滞后,同时还存在成品油市场秩序亟待规范、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