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身份获准,私家车拟禁入

12.10.2015  11:34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开征求深化改革出租汽车行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意见,其中,“份子钱”、“专车服务”等关键词,成为出租车司机和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今日本报记者为你一一解读。
          (记者马婷)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专车”定义为“互联网预约出租汽车”,并拟把传统出租车定义为“巡游出租汽车”。
          对于“专车”,意见稿拟将其作为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禁止非营运车辆介入经营,拟规定网络预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促销补贴需提前10天公示。而对传统出租车行业,意见稿也提出取消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降低“份子钱”。一旦意见稿通过,今后“份子钱”还可平等协商决定,标准向公众公示。
          两份方案征求意见一个月时间,正式通过后,目前正在实行的出租汽车规章规定将做出相应修改。

          1.“份子钱”可协商并实行动态调整 

          【规定】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考虑市场公平竞争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现状】乌鲁木齐目前共有出租车12338辆,其中一半以上为个体挂靠。2011年起,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由政府通过调研成本核算,进行统一定价规定向承包人收取每天160元承包费。据了解,实行每天160元承包费的为公交出租、二道桥、北园春、新旅、中帕、客货中心、阿里木和谐车队新增的4350辆出租车,该费用为国内大城市所交费用的一半。同时,该费用也低于其他个体挂靠出租车的费用。
          【聚焦】目前,减免“份子钱”成了出租车司机最大呼声。“份子钱”可协商并实行动态调整,意味着“份子钱”将不会一成不变,将有助于提升出租车司机的话语权,维护出租车司机的正当利益。
          出租司机鲜学铭:目前出租车一半以上为个体挂靠的出租车,这部分出租车百分之九十的车主不跑车,从业人员在被动交着“份子钱”,如果“份子钱”能够落实在跑车人手里,可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从业人员的负担。同时,如果考虑调整出租车“份子钱”时,希望能出台法定节假日任务减免或减半的政策。
          2.专车使用性质要登记为出租客运
          【规定】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现状】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提高了专车进入门槛,这可能让很多私家车主打退堂鼓。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而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这意味着要想从事“专车”,就需要改变汽车的使用性质,报废年限就变成了8年。同时,如果私家车车辆性质没有更改为出租客运,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发的《出租车营运证》,那么将无法接入专车平台。
          【聚焦】1号专车西北专区负责人汪园:专车从一开始身份就很尴尬,但很快被老百姓所认可,是因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峰期打车难问题。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给专车给了一个正规的身份。但意见中提到专车使用性质要登记为出租客运,这无非是给市场上增加了一些出租车,违背专车出现的初衷。专车是对出租车的一种补充,但这部分专车并不以这个为职业,如果按此实施将会极大程度上打击专车的积极性。
          神州专车新疆区负责人张健:对于新规中要求私家车禁入,这样才能更加安全,管理起来更加规范。
          3.专车不得巡游揽客
          【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二)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车辆巡游揽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聚焦】1号专车西北专区负责人汪园:1号专车对专车司机的准入门槛、资格资质都有严格的把控,同时对投诉处理、计费标准都有严格的管理,一旦发现有专车在外揽客将会直接拉入黑名单,不再录用。
          4.首提“政府指导价
        【规定】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现状】出租车行业基本是政府定价。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出租车定价权赋予了各省区市的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场供求、出租汽车企业、司机成本收益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价格。
          由于涉及公共利益,需经过听证环节,流程往往持续很久。乌鲁木齐市曾于2010年12月9日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直到2013年4月10日落实调价,用了两年多的时间。2014年底,交通运输部就明确表示,要“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
          【聚焦】新疆农业大学机械交通学院教授刘小勇表示,此次交通部明确提出政府指导价,是一大进步,对于出租汽车行业发展非常有利。同时,价格根据市场适度调节比较合理,政府指导价是更为合适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