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防范师生参与非法集资
22.12.2014 11:48
本文来源: 新疆日报网
本报乌鲁木齐12月21日讯 记者 赵西娅 报道:近年来,全国非法集资案件呈现高发态势,我区非法集资活动也呈增长态势,受害群众上访事件时有发生。自治区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有效防范学校和师生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师生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可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微信微博、宣传橱窗、LED广告屏等平台,告诫广大师生远离非法集资。同时,邀请金融、法律等方面专家进校园讲解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呈现的形式、主要特点和严重后果,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对所属学校、各高校要对本校有无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非法中介机构贷款或放款,有无以入股、理财等名义向师生非法吸收存款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坚决杜绝学校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各地、各高校存在学校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金融、工商等机构和自治区教育厅报告,及时采取对策,防止酿成事端。
本文来源: 新疆日报网
22.12.2014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