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上海路、新华路红绿灯安装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上海路、新华路红绿灯安装工程,经霍清区经字【2015】04号文核准实施,招标人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管委会,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资金已到位。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上海路、新华路红绿灯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上海南路、新华路。
2.3建设内容:上海一组红绿灯、新华路三组红绿灯。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按施工图所示范围,包工包料。
2.6工期要求: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贰级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合格有效);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4.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8日至 2015年5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至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报名采取来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伊宁市解放路121号通信大厦十二楼1205室。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于2015年5月6日至5月1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至19:30 时在伊宁市解放路121号通信大厦十二楼12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安全考核证、造价员岗位证,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证明、疆外企业进疆登记手续(以上证件需为原件并同时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缺一不可)。
5、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整 (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梁红彬 电话:189995908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祖红 刘婷 电话:18040999854 0999-6762373
8、监督部门: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9-3029599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管委会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