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我国交警为何“总受伤”

24.03.2015  11:43

   新疆日报网讯   日前,上海交警茆盛泉执勤时被违章车辆拖行,送医后抢救无效牺牲。这起交警因公殉职事件,也让人们将目光投向频发的暴力抗法行为。这类行为如何治理?交警执法怎样加强防护?交通文明又该如何提升?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连年增长,违章驾驶、交通肇事频发,而司机抗拒交警执法的情况也增多。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各地每年发生司机抗拒执法的事件达千余起,不少交警感慨“压力山大”。

  为何抗拒执法

  对暴力抗法后果认识不足,不少司机认为法不责众

  在看守所内,驾车拖行执法交警茆盛泉致其死亡的肇事司机孙浩杰,对惨剧的发生非常后悔。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此前经常驾车经过事发路口,习惯在直行道上直接左转弯,“平时很多车都是这么左转的。那时候我觉得交警的执法有问题,有抵触情绪。”“如果可以,我宁愿今天都没有出过门。

  在日常生活中,像孙浩杰这样心存侥幸的司机并不少见,他们认为轻微的违法行为无关紧要,有的还把执勤交警的转身瞬间,当作是违反交规的绝佳机会。

  “有的驾驶员为赶时间,到路口时会强行插队,红灯停车时越过了停车线,有的人甚至逆向行驶。”从警18年的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警支队二中队民警徐伟巍说,几乎每天都会遇到违法行为。他说:“赶时间的心情我们也理解,但绝对不能成为违法理由。”偶尔违章司机会逃跑,徐伟巍至多“私底下发发牢骚,希望下次抓住他进行处罚”。

  25岁的学警胡骏杰与茆盛泉在同一岗组,去年夏天开始到警队实习,大概每个月都会看到两三起违法驾驶员推搡交警的场面。胡骏杰纠违时,也碰到过态度蛮横的司机和行人。

  从业多年的上海出租车司机朱师傅坦言:“明显感觉车主变得更急躁,习惯性地争分夺秒。有些人遭遇民警查处时,还会破口大骂甚至大打出手。

  “从交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现状来看,抗拒执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公安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分析,“他们对交警执法管理活动的意义理解不深,对其本身的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只要触及自身利益,就认为是警察找事,直接迁怒于规则和执法者。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则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

  执法是否偏弱

  “扣分罚钱”太过单一,建议强化法制教育、参与协管

  据统计,截至2014年,上海本地机动车保有量为304万辆,同比增幅为7.2%;经常出入上海的外省市号牌车辆也以每年10万—15万辆的速度递增。

  上海市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家组组长柴俊勇认为,与驾驶员数量激增的情况相比,文明驾车、依法驾车的宣传教育显得不足,许多驾校光教了驾驶技能,却忽视了交规教育。“交警的道路执勤,既是在执法又是在保护每一个人,驾驶员应该心怀敬畏,不把他们当回事就是不把法律当回事。

  “严格执法才能遏制‘任性’。”柴俊勇建议,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善于执法,充分运用现代科技设备,提高执法能力。另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处罚方式要与时俱进。用好法律武器之外,加强法律教育,改变“扣分罚钱”的简单执法,可以让违法者参加法制学习,或者参与交通协管。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后,国家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道路交通执法工作实现有法可依。

  执法是“”是“”?要从相对人的行为来看。与交通违法相比,抗拒执法的后果会更加严重。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违法行为受到的处罚最多是扣分、罚款或行政拘留,而抗拒执法不光要承担交通违法行为的后果,如果引发严重后果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何加强防护

  加强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民警伤亡优抚待遇

  面对茆盛泉的不幸,胡骏杰说:“有些人认为如果执法时不那么较真,这场事故或许就可以避免。但我们既然穿着这身制服,就必须严格执法。”在执法中,交警应该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据了解,公安部发布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了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专章部署公路勤务,对交警执法应急处理作出了规定。

  即便如此,执勤交警遭遇意外的事情仍有发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授钱宇彬表示,这一方面是由于肇事者的抗拒执法,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部分民警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不强。

  据公安部人事训练局透露,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民警的巡逻执勤、纠违、事故现场先期处理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各种安全防护教育。

  从严治警,也要从优待警。据公安部人事训练局专家介绍,去年年底,公安部、财政部已联合下发《关于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民警伤亡优抚待遇进一步提高。针对公安民警超负荷、强应急、高风险的职业特点,《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改革。

  在茆盛泉的送别仪式上,上海市民沈老伯自发前来。他呼吁:“市民出行一定不能漠视交通法规,不能漠视人民警察的生命。”(郝洪 张洋 吴心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