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治区本级“三公”预算再减7700万
今年自治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较2015年预算再减超77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实现了只减不增。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6年,自治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3507.15万元,与2015年预算41227.98万元相比,减少7720.83万元,降低23.04%。
2016年“三公”经费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我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积极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财力办大事,大多数部门单位在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时,实现了只减不增的承诺。
其次,因自治区工商系统、自治区质监系统行政管理体制下划,两系统三公经费分别减少1533.72万元和2362.97万元。
而因公出国(境)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体育局因举办第十三届冬运会、国际博览事务局举办2016年亚博会分别增加因公出国(境)费150万元和100万元。
2016年自治区本级共128个一级预算单位,比2015年133个一级预算单位减少5个一级预算单位。变动原因为:有色金属工业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站、电力学校、注协、会考办取消一级预算单位身份,劳保统筹站、总工会为非部门预算单位,新增网信办。
201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共计175080人。
人员构成:行政编制人员33186人,事业编制人员53465人,工勤编制人员21429人,离岗退养人员95人,离退休人员66905人(其中:离休1493人,退休65412人)。公务用车总数91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286辆,执法执勤用车3006辆,其他车辆84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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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预算无购公车费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刘书成)今年自治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中,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预算中无购买公车预算费用,这一特点与去年相同,这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此外,近年来我区对于各地购置、更新公务用车都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进行的,其中对部分单位已达到使用年限的公务用车已进行了正常的报废更新。根据工作需要,目前购置和配备的包括消防、救护、基层维稳等专业用车等工作已完毕,今年再无相关安排。
□名词解释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包括参加朝觐、学术会议、科技研讨会、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申办及参赛费用、文化交流和政府间、单位间交往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际访问、大型活动及外省市交流接待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黄标车淘汰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报废更新等。(首席记者刘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