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文化厅部门”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16]1号)、《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5]5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文化厅系统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的政策法规,拟订自治区文化艺术工作方针政策,起草自治区文化艺术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保护、挖掘、弘扬各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艺术,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4.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自治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自治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6.拟订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8.拟订自治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9.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10.拟订自治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1.拟订自治区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12.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活动。
13.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纳入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厅机关10个内设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0个,差额事业单位11个。
(三) 人员编制
自治区文化厅机关行政编制 8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 44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492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864人,工勤编制36人。实有人数2417人,其中:在职人员1199人,工勤在职人数87人,离休人员32人,退休人员970人,其他人员129人。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25.3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17万元。主要用以新疆文化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展示季活动产生的境外食宿、交通、公杂等相关费用。
(二)公务招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本级及所属单位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等核定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文化厅系统车辆编制数1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7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车辆22辆。车辆实有数67辆,一般公务用车6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6辆。
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1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万元,项目支出62.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本级及所属单位日常公务、监督检查、调研、项目验收督导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
附件: 2016年文化厅系统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x
附件目录:
1.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5.收入预算总表
6.支出预算总表(一)-资金来源
7.支出预算总表(二)-经济科目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工资福利支出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0.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项目支出表-(经济科目)
12.征收计划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2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2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2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2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28.事业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9.事业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事业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3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工资福利支出
3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
3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35.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36.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37.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39.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4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41.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的项目支出
43.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44.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45.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6.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的项目支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