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二工镇等三乡镇牧民定居管网延伸工程招标公告

24.03.2015  19:21

1、招标条件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等三乡镇牧民定居管网延伸工程实施方案已经昌州发改农经【2014】1056号文批复建设,招标方案已经吉县发改综字【2015】57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吉木萨尔县农村供水站,建设资金为中央内预算资金及地方配套,已经昌发改投资【2015】75号文下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管道24.554km,闸阀井22座,入户水表井176座,过路顶管138m,过路涵管132m。

本工程施工划分2个标段:1标:叶家湖村、百泉村牧民定居管网延伸工程(新建管道14.45km,修建闸阀井15座,水表井85座、过路涵管及顶管等),2标:三场槽子村牧民定居管网延伸工程(新建管道10.104km,修建闸阀井7座,水表井91座、过路涵管及顶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4、发包价

本工程施工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各标段发包价如下:1标:1592746.95元,2标:1122922.13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贰级及以上水利行业,疆外企业须提供一级)、安考证(B类及以上,水利行业)、中级职称证;③技术负责人的中级职称证;④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造价人员等人员的岗位证(水利行业)。⑤法人授权委托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造价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水利厅信息库备案人员。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投标申请人到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驻昌业务点(昌吉市健康东路海天宾馆旁)办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至4月3日每日上午10:00-13:30时、下午16:00-19:30时,逾期恕不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9日12: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木萨尔县农村供水站                                                 

联  系  人:张庆祥

电        话:0994-6921158

招标代理人: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丽梅   

电        话:0994-2337772      13689917892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