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三台镇、老台乡、庆阳湖乡三乡镇牧民定居管网延伸工程招标公告

24.03.2015  19:21

1、招标条件

吉木萨尔县三台镇、老台乡、庆阳湖乡三乡镇牧民定居管网延伸工程已经昌州发改农经【2014】1055号文批复建设,招标方案已经昌州发改投资【2015】119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吉木萨尔县农村供水站,建设资金为中央内预算资金及地方配套,已经昌发改投资【2015】75号文下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吉木萨尔县三台镇、老台乡、庆阳湖乡三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供水管网52.264km,闸门井57座,水表井357座。

本工程施工划分3个标段:1标:三台镇牧业村、新地乡石场沟村管网延伸工程(新建供水管网10.888km,闸门井26座,水表井59座);2标:庆阳湖乡牧业村管网延伸工程(新建供水管网25.484km,闸门井21座,水表井215座);3标:老台乡西地村、牧业村管网延伸工程(新建供水管网15.892km,闸门井10座,水表井83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4、发包价 

本工程施工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各标段发包价如下:1标1206799.64元,2标2060708.49元,3标1572434.6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贰级及以上水利行业,疆外企业须提供一级)、安考证(B类及以上,水利行业)、中级职称证;③技术负责人的中级职称证;④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造价人员等人员的岗位证(水利行业)。⑤法人授权委托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造价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水利厅信息库备案人员。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投标申请人到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驻昌业务点(昌吉市健康东路海天宾馆旁)办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至4月3日每日上午10:00-13:30时、下午16:00-19:30时,逾期恕不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9日12: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木萨尔县农村供水站                                                 

联  系  人:张庆祥

电        话:0994-6921158

招标代理人: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丽梅   

电        话:0994-2337772      13689917892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