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AA制 丈夫借妻27万到期未还被起诉

20.01.2016  12:20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张柄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一纸诉状,将丈夫推上被告席,要求丈夫归还所欠自己的27万元。近日,经法院审理决定,借贷关系成立,丈夫需偿还妻子27万元欠款及利息。

  2012年5月16日,男子小蒋和姑娘小刘婚后没多久,小蒋就以父母经商缺乏资金为由,向小刘提出借款27万元。随后,小刘变卖自己婚前所有的房屋。2012年8月6日,妻子小刘通过银行转账,将变卖房屋的售房款转入丈夫小蒋账户。而小蒋则向妻子出具借条。借条明确,借款期限为1年,逾期不还按1%违约金计算。另外,两人同时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经济独立,实行AA制生活。

  借条到期后,小蒋并未将这笔钱归还给妻子。2014年6月25日,小刘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院,要求丈夫归还所欠自己27万元欠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岳池县法院认定,小刘与小蒋已明确约定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经济独立,实行AA制生活,并在借条上作出了书面约定,且款项系小刘个人的婚前财产。小刘与小蒋的借款行为,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基本形式,不因其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发生混同。故其借贷关系成立,小蒋应按借条上的约定,诚信地履行还款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小蒋需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小刘借款27万元及利息,并同时按27万元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岳池县法院表示,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处于执行阶段。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