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司机骗购37万烟酒请客送礼

04.08.2015  18:37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张雍 白炎报道) 司机庄某,打着公司“采购”的幌子,仅签字就从两家烟酒销售商处拿走37万余元的烟酒。8月3日,该案经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庄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3年3月,庄某利用给公司老总开车的身份,找到烟酒经销商汤某,称公司要举办年会,需购置大量烟酒,他以公司名义将两万余元的烟酒搬走。

    此后,庄某以同样的借口先后五次从汤某处“采购”价值15万余元的烟酒。同时,庄某以同样的手段,数次从纪某处“采购”价值21万余元的烟酒。2014年5月,汤某索要欠款不成,于是报案。

    案发后,警方调查发现,骗来的烟酒全被庄某请客送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