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1.4万户试点纳税人迎来营改增后首个申报期
6月1日零点,新疆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培平与刚刚顺利申报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交流。
继5月1日纳税人顺利开票、营改增“首战告捷”后,税制转换在新疆再次迈出关键一步。6月1日零时,随着新疆鑫怡家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丽景店等10户纳税人在乌鲁木齐天山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成功办理申报,全面推开营改增第二场战役由此打响。从即日起,全疆21.4万户试点纳税人将迎来营改增后的首个申报期。
截至当日14时,全疆共计1307户营改增纳税人分别前往23个地州市国税局、154个办税服务大厅或通过网上申报软件成功办理申报,其中网上申报698户,大厅申报609户,已入库税款2906.24万元。各地办税秩序井然,业务系统运行正常,纳税人反映良好。新疆国税局已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将本次申报期延长至6月27日,为纳税人留足时间充分适应新税制,最大限度满足其办税需要。
6月1日零点,吐鲁番国税局干部帮助纳税人计算减税额。
刚刚申报缴税的新疆鑫怡家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丽景店法定代表人周玉荣说:“我们5月的销售额为20万元,如果还按照过去营业税税制,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税率5%,需缴税1万元。但现在实施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我只要缴税5825元。”
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部署,2013年、2014年,新疆已陆续完成了“3+7”行业和铁路、邮政及电信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试点行业呈现出规模逐年扩大、入库税收逐年增长、减税逐年增加的“三个增长”的特点,同时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新增了来自营改增试点行业的进项抵扣。
改革带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新疆三产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3年的36.2%逐步提高到2015年的45%,交通运输业、信息和技术服务、商务租赁等行业发展规模显著提高。随着改革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成效愈加显著,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时机日渐成熟。今年3月1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自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十二五”期间,新疆上述四行业营业税收入约占全区营业税收入的90%以上,四行业纳税人数量占全区纳税人总数的近30%左右,改革牵扯面广,涉及纳税人多,工作难度极大。
6月1日,阿克苏地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干部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5月份的发票集中开具战役中,全疆试点纳税人累计自开增值税发票117.54万份,金额193.57亿元,税额7.42亿元,各办税服务场所为营改增纳税人累计代开发票5.66万份,金额9.62亿元,税额0.42亿元。
在此基础上,新疆国税局组织为期10天、共14场分行业、分类别的营改增政策、发票领用、纳税申报以及税务测算分析专题培训,辅导纳税人22253户;21.4万余户试点纳税人分户包片对应到一线干部,实现“问题有人答、事项有人办、困难有人帮”;组建营改增专家团队,集体会诊重大疑难问题,统一咨询回复口径;开辟93个临时办税服务厅,开通225个首次申报“绿色通道”,增设497个服务窗口,增配524名窗口人员、100余个临时办税团队,确保平稳应对申报高峰。
全疆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翻译、印发了75万份的营改增双语教材与宣传资料,在新疆12366纳税服务中心和各级办税服务厅设立了双语专岗,组建了少数民族营改增业务骨干队伍,并邀请技术服务单位录制了双语培训视频,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各民族试点纳税人办税需求。
营改增的实施对试点企业而言,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经新疆国税局测算分析,营改增有望拉动新疆GDP增长3.25%,同时促进新增7.98万个就业岗位。整体上看,此轮改革将刺激纳税人扩大投资、增加产销量,推动产业转型和经济结构优化,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与就业,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宽松的税收环境,从而持续扩大税基,为全区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奠定良好基础。
新疆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培平说,营改增后首个申报期已正式到来,这是对新疆国税人意志力、执行力、落实力的又一次重大考验,新疆国税系统将继续把这份责任牢牢抗在肩上,使改革红利更好、更多、更广泛地惠及纳税人。
6月1日零点,乌鲁木齐天山区国税局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办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