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首批599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到位
今年沙湾县首批争取599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日前,资金已经到位。
为进一步做好补贴实施,沙湾县农机局前期走访调研,掌握农牧民购机意向和动态,引导农牧民理性购机,加大宣传,避免盲目而造成重复购置、资金浪费和机具闲置,与农牧民分析当前沙湾现代农业发展现状,鼓励农牧民选择大型、高能、低耗和复式作业机械。因为家家户户经营农机和土地的局面,已经不能适应改革发展形势这是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四化”同步的必然需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今后现代农业发展的主流。
按照自治区和地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沙湾县结合现代农业发展,拟定实施方案,上报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批复。今年沙湾县坚持“扩大、控中、禁小”原则,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补贴机具范围包括耕整、播种、植保、收获、畜牧水产养殖、高新节水、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11大类34小类94个品目,目前补贴申报受理正在有序进行。
在今年的补贴操作中继续执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补贴标准仍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均按《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据了解,为适应国家深化改革,今年补贴方案与往年相比,补贴对象范围作适当调整,将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另外,补贴资金用途有新扩展,除用于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外,还可用于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同时,对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要求发生变化,即: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