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就业40万人及转移就业200万人如何实现
1月8日召开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提出,面对区内外就业形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民生为本,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自治区计划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万人,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00万人(次)。这些目标能否实现?又将如何实现?
“完成就业40万人有信心”
今年,自治区提出计划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的目标,低于去年新增45万人的就业目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杨勇分析说,自治区党委将今年自治区GDP的增长目标从10%下调到9%,“通常来说,GDP每下调1个百分点,对就业影响大致在4万人左右”,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进一步困难,中小微企业发展可能要面临一定难度。还有就是创业难度会加大,再加上就业市场中包括内地劳动力遇到就业难的有可能向新疆转移。这些内外因素叠加,对新疆今年的就业造成极大压力。
“我区就业存在一定的压力,自治区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就业。”杨勇说,“比如“短平快”项目的继续推进、纺织服装业的发展。还有,自治区各住村工作组在每个村就近就地开展的小微项目也都在拉动就业,这都将为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提供广阔的空间。”
自治区在政策上也做了进一步支持,除了降低创业的门槛外,还将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的招录。“因此,对完成就业40万人我们是有信心的,也是有底气的,我们将努力完成得更多。”杨勇说。
鼓励在疆企业吸纳当地劳动者
今年,自治区人社厅将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制定配套政策,实施新一轮更加积极、更具针对性的差别化就业政策。
对在疆各类企业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的,将给予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支持,鼓励企业吸纳更多新疆劳动者就业。南疆四地州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南疆四地州享受低保城乡劳动者到企业就业的,低保待遇保留一年,鼓励南疆劳动者到企业就业。
同时,严格督促落实规范企业招用人员的约束性制度,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分类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经过努力,自治区应届高校毕业生连续4年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零就业家庭就业始终保持动态为零,并形成了长效机制。因此,现在农业富余劳动力成为了自治区就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今年,自治区将引导以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农业富余劳动力,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纺织服装产业、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跨地区企业和内地企业长期稳定就业,推动农业富余劳动力向产业工人转化;对青壮年农业富余劳动力,将组织其参加“短平快”项目,在本地城镇或二、三产业实现转移就业。
同时,对年龄偏大的农业富余劳动力,组织引导其参加农田水利、安居富民、乡村道路、生态环境、小城镇建设、摘棉花等短期季节性劳务创收。对农牧区少数民族女性富余劳动力,开展纺织、家政、缝纫、编织、刺绣等专项职业培训,依托少数民族传统手工技艺,发展新疆特色劳务,增加家庭收入。
今年,自治区还将有序扩大农业富余劳动力到内地就业规模。从今年起用3年的时间,将新疆有组织到内地就业的少数民族劳动力人数提高和稳定在5万人左右,并加大以乡(镇)为单位的有组织、成建制转移力度,鼓励夫妻式家庭到内地就业。围绕重点产业特别是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有计划、有组织转移农村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到内地相关企业就业,为新疆产业发展培养技术骨干和基层管理人员。
此外,自治区还将出台促进南疆劳动力到内地就业的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在内地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务工经商集中的地方设立服务工作站,加强针对性服务。
推动创业促就业
今年,自治区将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创业观念和创业技能培训等政策落实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创办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支持农牧民开办小商店、小作坊、小饭馆、农(牧)家乐等项目,在玉石加工、地毯编织、民族手工艺品制作等方面创业。
此外,自治区还将制定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标准,加快建设承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发挥创业促就业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