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新疆出台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进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中央6号文件要求,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5〕30号)、《关于成立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党厅字〔2015〕31号),标志着我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进行实质性操作阶段。
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的思路、步骤和措施,共分五个阶段:一是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学习宣传中央6号文件、成立自治区和林业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其职责;二是汇总分析数据和调研阶段,包括与兄弟省区对接沟通,学习借鉴好的做法与经验,分组有重点的调研全区国有林场改革思路、措施及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制定方案阶段,由党委政研室、农办、林业厅抽调人员成立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起草小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在充分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四是方案实施阶段,《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经国家审核同意后,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名义召开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启动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地州市签订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责任书,各地州市与各县市签订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各地州县市和部门按照批准的《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五是评估验收阶段,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成员单位对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成效进行全面验收,并总结改革的经验做法,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通知还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白志杰为组长、钱智副主席为副组长的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党委编办、党委农办、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23个部门组成,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真正把各成员单位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履职,主动担当,强化协作配合,全力做好改革有关工作,为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已经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甚至可以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静待方案出台。
(自治区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