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区法院邀请一线办案交警旁听醉驾案件庭审
新疆网讯(通讯员黄勇琦)为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与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协调,于2014年11月14日上午组织市区两级交通管理办案一线民警70余人旁听一起危险驾驶案(以下简称醉驾案件)庭审全过程,通过观摩庭审进一步增强公安民警执法办案的程序意识,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
今年以来,新市区法院贯彻落实市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的意见》及中级法院关于醉驾案件定罪量刑规范化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针对今年查处醉驾案件数量居全市法院首位的情况,在办理醉驾案件工作中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采取“轻刑快审”办案模式,建立侦查、起诉、审判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公检法三机关办案时限,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案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办案效率,实现7天完成办案全过程。
在案件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案件质量却成为亟需加强和提升的短板。在近期审理的醉驾案件中,由于公安机关在个别案件侦办过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证据收集不完整等问题,导致被告人以侦查机关指控犯罪的主要证据存在程序问题为由对指控犯罪不予认可并当庭翻供,进而影响案件查办。对此,新市区法院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联系,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庭审观摩,自新《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首次通知公安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对案件侦办的相关情况及证据材料进行说明。同时,邀请一线办案民警旁听案件庭审,通过现场观摩醉驾案件举证、质证、控诉、辩护等一系列诉讼活动,直观生动地了解庭审活动,对广大公安干警进行执法规范化教育,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改进执法作风和老旧办案理念,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实现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同步提升。
民警直言,通过此次旁听观摩,深刻直观地体会到规范执法的程序和环环相扣的证据材料在庭审过程中所起的决定作用,将以此对照检查案件侦办的经验得失,反思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突破传统的执法办案理念,既要注重实体,又要注重程序,在案件侦办、证据收集过程中做到规范、合法和严谨、细致,依法从严、从快查处醉驾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