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集团回应部分领导干部插手4S店审批等问题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7月29日至8月29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以下简称中央巡视组)对一汽集团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2014年10月29日,中央巡视组向一汽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一汽集团公司党委本着正视问题、举一反三的原则,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逐一明确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汽车销售、资源配置领域腐败多发问题,一汽集团作出回应。
一是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插手 4S店审批 ,直接参股或拥有4S店,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问题。
回应: 一汽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带头自查自纠,并组织全体高级经理及各品牌销售公司、销售事业部高级经理助理以上人员报送自查报告,签字背书。对集团所属品牌公司所有4S经销店的自然人股东进行核查,采取信息核对、情况了解以及查验户籍信息等手段,进一步调查有关一汽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直接经营和参股等问题。为了规范4S店审批管理,制定了《集团公司营销体系经销商选建管理规定》,各销售公司完成配套制度编制修订48项。
二是关于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利用 紧俏车型 谋利的问题。
回应: 为积极开拓市场用户,多年来,一汽在营销领域一直都对特殊客户提供便利服务。领导干部存在让身边工作人员安排为相关业务单位及个人购买一汽汽车提供便利的问题。此次整改中,一汽集团公司党委明令禁止领导干部和身边工作人员通过任何方式帮助他人协调购买紧俏车型。一汽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一汽-大众、一汽轿车等重点子公司负责人与各自身边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一对一的提醒谈话,提出廉洁从业要求,并要求他们签字背书,说明情况。明确凡有谋利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是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直接插手 采购 业务的问题以及关于一些领导干部亲属从事零配件生产经营的问题。
回应: 一汽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查自纠,本人签字背书。并责成一汽集团公司采购部组织全体高级经理及各分、子公司主管采购工作的高级经理助理开展自查自纠、签字背书,在收到的个人反馈报告中,有几名高级经理人员提交了亲友存在同业经营情况的说明。相关领导对这几名高级经理进行了约谈,了解具体情况,提出廉洁从业及进一步整改要求。在自查自纠中,一汽集团公司纪委还严肃查处了一起违规入股、搞关联交易的案件,收缴违纪款并给予了相关人员相应处分。
四是关于一些领导干部与私营 物流 企业有利益关系的问题。
回应: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查,按联系点约谈分管高级经理,并组织清理整顿现有的物流公司,对物流车辆的车主信息进行甄别,查找同业经营、关联交易方面的问题线索。制定了《乘用车物流运输商资源采购管理办法》、《乘用车物流运输商选定管理办法》及《乘用车物流运输商运营管理办法》3个主文件及《乘用车运输商选定规定》、《乘用车运输资源分配办法》、《乘用车运输商评价办法》及《乘用车运输物流服务退出规定》4个子文件,在整车物流服务商准入、招标、物流资源分配及日常运营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五是关于 广告费 管理方面的问题。
回应: 集团公司党委重点对虚设广告业务量、年底突击支付等问题进行了清查整顿。针对自查发现的市场活动中浪费问题、部分营销活动人均餐费、礼品费超标等问题,制定《集团公司营销体系广告费用管理规定》,子公司修订配套制度49个。建立诚信体系平台,对所有与一汽有业务往来的广告代理商进行清查,2014年11月15日,一汽集团公司相关单位与首批“黑名单”广告商解除了合作关系。此项工作要常态化,凡存在问题的广告代理商,一经查实,一汽集团公司将断绝与其的业务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