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现两份迥异认定书
案发 一场车祸,致仨未成年女孩一死两伤
据小玲回忆,事发当晚,她们三人同骑一辆车,小莉坐在两人中间,从横水镇中学出发,沿小浪底大道,自西向东赶往孟津县城。当行至小浪底镇政府门前时,一辆反向行驶的大货车,大灯开得很亮。“眼睛几乎都睁不开,我们就停了下来,这时在货车车后面,一辆没有开灯的轿车突然超车,朝我们开了过来。”小莉说,当时已躲闪不及,车就直接撞了上来,当醒来后就在医院躺着。
据另一名受伤较轻的女孩小玲介绍说:“当时我们在路右侧行驶,突然一辆车向我们逆向驶来,而且还没有开灯。司机大概40岁左右,面貌记不清了,但如果见到对方,肯定能认出来。”
据了解,当晚三人被紧急送医救治,婷婷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小莉两条大腿被撞成粉碎性骨折,小玲受了轻伤。昨日,记者见到了受重伤的小莉,她躺在沙发上,双腿不能下地走路,医院给出的诊断证明为双侧股骨粉碎性骨折,右髋骨折,头外伤。
现状 事发一个多月,事情仍未妥善解决
事发当晚10点50分左右,婷婷的妈妈康女士接到学校打来电话,随即由校方将其送到了孟津县医院。同时,小莉的父亲韩先生也接到电话,随即赶往医院。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肇事司机一直都没有露过面要解决此事。”问及事件的处理情况,小玲的父亲这样说道。
随即,三个女孩家属均向记者反映,他们赶到医院后,都没有见到肇事司机。小玲的父亲介绍说:“据孩子回忆,肇事司机确实陪同120将孩子送到医院,但我们到医院后,却没有见到肇事司机。”
10月20日,康女士向记者出具了一份由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显示,肇事司机是朱某强,是孟津县城关镇人,准驾车型为A2,但当晚驾驶车辆为套牌车,牌照为豫C88966,出事后离开了现场,第二天才到交警队相关部门接受调查。
根据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调查取证等证据,主要是由于朱某强饮酒后驾驶套牌机动车上路,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没有保持安全车速,没有降低行驶速度,造成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朱某强负事故全部责任。
家属 虽有事故认定书,仍心存诸多疑问
疑问
肇事逃逸的和次日自首的是否为同一人?
肇事者当晚为何逃走,而在次日自首,这是否属于肇事逃逸,逃走的和自首的是否为同一人呢?“我们去孟津县交警队询问此事时,对方则回答‘肇事者已经被刑拘’其他没有更多的答复。”康女士说。
疑问
两份认定书,为何结果却不同?
在事故认定书中,认定酒驾。但在事发后,交警部门曾出示了一份酒精测试为“0”的认定书,让家属签字。“为何两次的鉴定不一样呢?”康女士说。
疑问
事发地监控视频为啥不让看?
“我们提出想要看一下事发地的监控视频,交警部门回答‘监控没有拍到’拒绝了我们。”韩先生说。
疑问
为何拒绝受害者家属看肇事车?
对于肇事车辆问题,家属们称,负责办理此案的交警曾透露说,“肇事车是报废车辆,但后来又改口称‘没问题’”。但家属想去看一下肇事车,也遭到拒绝。
据康女士介绍,事发后,交警部门将她与肇事者家属召集起来,协商赔付问题,最后仅拿到了包括丧葬费在内的1.5万元,再无其他。而小玲与小莉两家,未拿到一分钱,医药费也由自己承担。
对于以上的疑问,韩先生表示。“这么多疑问没有解决,即使出具了事故认定书,我们也有些怀疑,希望交警部门能尽快给我们答复。”
同时,针对家人提出来的疑问,记者试图通过电话、短信联系专门负责该事故的李姓民警,对方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状态。截至记者发稿前,也未能联系上。
责任编辑: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