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森林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25.11.2014  12:16

11月20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霍城县森林派出所救助了水定镇辖区居民送来的一只受伤的猫头鹰,经霍城县动植物保护办鉴定,这只猫头鹰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猫头鹰又称鸮、枭,是夜行性鸟类,分布在中国的猫头鹰大约有26种,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大多数猫头鹰几乎专以鼠类为食,是重要的益鸟,而且猫头鹰是唯一能够分辨蓝色的鸟类。猫头鹰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细羽的排列形成脸盘,面形似猫,因此得名为猫头鹰。

森林派出所民警认真对这只猫头鹰进行了检查,发现其两爪受伤,民警们对其进行了伤口消炎和包扎。目前森林派出所已将这只猫头鹰移交给霍城县动植物保护办。

(霍城县林业局  荣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