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一双腿假肢男子酒驾回家被查
新疆网讯(记者彭芳 通讯员张江涛报道)在接受交警夜检时,2015年40岁的周某承认自己喝了酒,当交警让其下车接受调查时发现,周某是一名双腿均安装了假肢的残疾人,而事发时他驾驶的是一辆自动挡轿车,并没有安装残疾人辅助装置。
7月2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交警大队了解到,这是头屯河区交警大队今年以来查获的首例残疾人酒驾案件,周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64毫克,他被依法处以1500元罚款,记12分,以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因为他持C5驾驶证,却驾驶未安装辅助装置的轿车,属准驾车型不符,还面临1500元罚款,记12分,拘留7天的处罚。
6月30日22时30分许,在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万廷餐饮门前路段,一辆南向北驶来的轿车被夜检民警拦下,驾驶人周某告诉交警:“我喝酒了。”
周某下车后,民警发现他双腿残疾,且安装了假肢,而他驾驶的是一辆普通的自动挡轿车。
周某称,他于2012年考取了残疾人机动车驾驶证,从此这辆轿车成为他上下班、出行的代步工具,因不了解安装辅助装置的程序,所以他一直没装辅助设施,就靠着双腿的假肢来踩油门、刹车。事发当天,因朋友聚会,就在离家1公里的地方,想着近他就开车前往了,席间朋友劝他喝点酒,他喝了大约一瓶啤酒,酒足饭饱后,考虑到自己的假肢不方便,反正离家也近,便开车回家,谁知才走出500米就被警方拦下。
目前,周先生因饮酒驾车,已被行政拘留,而这一次,他的驾照也将因此面临回炉,待驾驶证暂扣期满后,他须前往车管所重新参加理论学习,并通过考试后,方能恢复合法驾车资质。
交警提醒残疾驾驶人朋友: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时,应当在车身前部和后部设置专用标志,新购买车辆加装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后,凭相关的加装合格证明,可以办理检验和注册登记;已登记车辆加装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后,凭相关的加装合格证明,需要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拆除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也需要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备案手续。因为加装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需要对车辆驾驶区原有设施进行一定改造,对整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会有较大影响,不允许私自安装和拆卸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