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销毁假货能不能不露天焚烧?
10.03.2015 15:35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新疆网讯(记者赵剑尘报道)据3月8日本报报道,相关部门在乌鲁木齐天山区东山垃圾场依法集中销毁了5吨假冒伪劣、过期兽药和饲料,销毁的方式是露天焚烧。这不由让人产生疑问,在大家的环保意识逐渐提升、消除大气污染和提升空气质量成为共识的今天,销毁假药这种露天焚烧的方式是不是过时了?
依法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过期商品,以焚烧的形式销毁查获的假药,在一定时期具有积极意义。在“打假”早期,焚烧假药的方式,对制假者来说,有震慑作用和教育意义,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假冒伪劣、过期药品有着巨大的伤害,这种假药要从源头上禁止,要坚决打击。
网络搜索乌鲁木齐市近两三年的假药销毁方式,无一例外是露天焚烧。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监测PM2.5的今天,再集中销毁查获的假冒伪劣药品时,仍用露天焚烧的方式就值得商榷。
我们应该明确一点:在既注重实效,又追求环保的今天,形式大于内容的露天焚烧应当越少越好。
可以说,无论是何种销毁,包装纸可以二次回收利用,完全可以不用焚烧。而假冒伪劣药品及其一次性包装袋含有多种化学物质,属于危险废物,如果采用常规焚烧、填埋等处理方式不仅不能彻底销毁,而且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所以,有关单位在决定销毁假冒伪劣、过期药品前,是不是相关部门可以积极联系,实现多部门联动,合理运用资源,首先对假冒伪劣药品包装进行分拣,再用专业焚烧炉对假冒伪劣、过期药品进行销毁。焚烧炉的燃烧温度既能保证药品各种物质的充分燃烧,又基本消除了甲醛等对环境的影响。然后再对燃烧残渣进行安全填埋,最终达到环保处理的目的。
希望早日看到乌鲁木齐市采取“绿色环保”的方式销毁假冒伪劣药品,既达到查处的目的,又达到环保的要求。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10.03.2015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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