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交警即日起整治非法改装车 一经发现按上限处罚
02.07.2015 13:33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 通讯员杜刚 吕文婷报道)入手爱车后,不少车主会根据喜好对车辆进行“整容”,如更换车标、包围、加装尾翼、改变车身颜色……可是车主殊不知,此举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司机驾驶非法改装车上路将面临受罚,车辆在年审时也难以过关。7月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即日起至10月中旬,执勤交警将对非法改装车辆展开专项整治。
据了解,在整治期间,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对存在私自改装行为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查验、核发检验合格证,并纳入预警系统,并协调质检、环保部门加大对机动车检测监督检查力度。
执勤交警还将对存疑车辆展开核查、甄别,对重大非法改装嫌疑车辆开展专项查缉。并深入汽车修理、配件销售、汽车服务等相关单位场所,同时在街道社区、村落等地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意在及时发现非法改装窝点及非法改装车辆。此外,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按上限处罚。
“据我们在路上执勤观察发现,遇到最多的改装违法行为是客车拆卸座位,特别是微型面包车,拆卸座位改装成小货车,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车辆无法正常制动或货物将驾驶人撞伤的情况。”沙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杜刚对记者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参数将被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如改装灯光等;擅自改变机动车安全性能的车主将面临1000元的罚款,如改变排气管道数量等;对于随意贴膜改变车身颜色或私自张贴特殊标识的行为,交警将现场责令恢复原状,对于无法现场实现的,交警部门将会要求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限期恢复后才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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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2015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