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科院质标所顺利通过国家认监委“2017年度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飞行检查”

12.09.2017  18:32

8月24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专家组一行三人,对新疆农业科学院质标所开展突击式的“2017年度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飞行检查”。

飞行检查是指国家相关政府或技术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进行的不通知的、突击性质的检查。此次专家检查组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处王静处长、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曾小明副院长、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黄茜副研究员三位国内资深技术专家组成,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刘伟为观察员。专家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等要求,采取听汇报、查报告、看现场等形式,对质标所承担自治区食药局委托的“国抽”、“省抽”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实施情况、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全面检查。重点审查了样品管理、原始记录、设备环境、人员档案、结果报告、质量管理、资质范围等资料,现场进行了苯甲酸、山梨酸两项参数的盲样考核,考核结果准确无误。

经过一天认真细致检查,专家组对质标所各项运行情况给予良好评价,一致认为质标所高度重视检验检测工作,工作人员操作规范,质量体系运行规范有效,环境条件能够充分满足食药局任务要求。检查组组长王静处长代表检查组宣布本次飞行检查顺利完成,检查组并就体系运行、检测标准的管理等方面也提出了五条不符合项意见建议。

开展“飞行检查”是检验机构查找问题、提升检测能力的有效手段,本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飞行检查的顺利通过,反映了质标所运行管理的规范性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溯源性。质标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管理,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事实逐项落实、及时纠正,确保检验结果科学、公正、严谨、高效。今后质标所将积极推进食品检测项目管理,继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