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七项措施强化浆粕化纤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为坚决贯彻新环保法,按照中央、区州县对浆粕化纤行业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的具体要求,我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浆粕化纤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组织保障。为保证浆粕化纤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玛纳斯县浆粕化纤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实施废水提标和中水回用治理 。企业按照新环监发(2013)371号和新环发(2014)478号文件要求,在2015年9月完成废水提标改造项目,并在2015年12月前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或环保厅批复的标准,通过环保验收。同时对高盐废水工段采取蒸发、膜处理等技术,使再生水中含盐量小于3000mg/L,实现再生水综合利用。
三是强化无组织废气治理。企业在2015年8月30日前完成对化纤车间生产设备密封和废水处理设施、排水沟渠及硫氢化钠等产生恶臭气体的车间密闭改造,将厂区内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进一步回收处理,通过尾气制酸及改造碱喷淋系统,使总含硫量回收提高到90%以上,同时加大对粘胶纤维生产设备工艺技术改造(主要是粘胶喷丝头清洗频次从24小时/次提高到72小时/次以上),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四是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3万方/日塔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新建老枯沟工业园区再生水综合利用蓄水库,废水经厂区内处理后,盐分降到3000mg/L以下,进入塔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新建的老枯沟水库,冬储夏用。同时在六户地镇新建5万方/日的玛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澳洋、祥云等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盐分降到2000mg/L以下,排入北部沙漠利用原有储水库进行沙漠绿化灌溉,同时对企业排水总量实行定额管控。
五是实行阶梯水价,实现节约用水。在水资源费由原来的0.35元/m3提高到1.4元/m3的基础上,根据浆粕、化纤企业废水综合利用情况,实行阶梯型水价,废水综合利用率低于50%,水资源费按照3.7元/m3收取,废水综合利用率达到50%,水资源费按照2元/m3收取,废水综合利用达到60%,水资源费按照1.8元/m3收取,废水综合利用达到70%,水资源费按照1.6元/m3收取,废水综合利用达到80%,水资源费按照1.4元/m3收取,同时对企业排水实行定额管控,促进企业实施废水循环利用,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六是改造提升落后产能。完成落后浆粕、粘胶生产线淘汰,全县在浆粕生产能力17万吨,粘胶生产能力17万吨基础上保留浆粕生产能力9万吨,粘胶生产能力10万吨。
七是加快转型升级,发展混纺产业。按照《自治区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实施意见》,2015年启动5万锭气流纺项目,澳洋科技30万锭混纺项目、舜达化纤30万锭混纺产业项目,不断延伸产业链,扩大祥云化纤精制棉生产能力,延伸纤维素,发展精细化工。实现100万锭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