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厅组团赴陕西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考察学习
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项目实施工作,充分借鉴外省市先进工作经验,积极推进各示范县探索建立培育制度、组织开展示范培育、建立健全培训体系三项任务的落实,在厅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厅组织2014年9个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农业局及农广校领导共24人赴陕西省开展考察学习活动。
此次考察活动由科教处牵头,会同农广校,赴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长安区和宝鸡市眉县、凤翔县等县市考察交流,并与陕西省农业厅科教处、农广校成功举办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交流会。通过考察交流中,考察人员对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及做法有了深入了解和学习,吴良处长就如何加快构建我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出以下几点要点:
一是理论研究要透彻。 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深入全面,探索出了职业农民培育总体路径和模式,为全省全面推进奠定了基础,为全国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做出了典范。我区各示范县要充分借鉴陕西省的经验做法,尽快启动相关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认定及扶持政策的制定等研究工作,形成系统全面的培育体系。
二是基础工作要扎实。 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帮扶指导、政策扶持等环节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各项目县要对每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础性工作,包括培育对象调查摸底、培训机构体系建设摸底、培育教材编写等,为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创新意识要增强。 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各项目县市要积极探索培育及动态管理认定模式,注重创新,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载体,充分发挥各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作用,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育工作,激发种养大户、农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回乡青年的积极主动参与,将不同群体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
四是培育效果要注重。 各项目县市在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机制的基础上,要积极与发改、财政、人社、教育、科研、金融等部门加强合作,强化农业部门包抓制度,加大农技人员与职业农民帮扶指导,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