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疆全国政协委员陈旗建议:赋予新疆特殊边贸政策

13.03.2015  12:30

  住疆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新疆区委会主委陈旗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建议,赋予新疆特殊边贸政策,提升企业从事边贸业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新疆在边境贸易中的区位优势。

        3月12日,陈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14年,新疆的边境贸易额同比有所下降,原因之一就是国家政策落实与现实需求差距大,新疆提出的支持境外投资能源类项目的产品回运等政策建议未得到落实。仅有广汇石油的境外份额原油进口资质和允许量实现了历史突破,政策落实与新疆的现实需求依然有差距,导致边贸政策与一般贸易政策趋同,区位优势难以充分发挥。”

        “为了充分发挥新疆地缘优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国家要赋予新疆特殊边贸政策,深化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陈旗建议,增加新疆边贸转移支付资金,对在新疆注册的企业,以边贸方式出口新疆地产焦炭、成品油、石油化工等产品,实行零关税政策,对于出口零退税率商品继续实行未申报退税不补征税政策。

        陈旗还建议,支持能源资源进口贸易,自周边国家新增进口我国的天然气交由中石油新疆企业执行,对在中亚及周边国家从事能源、资源开发,并将进口能源、资源在新疆区内开展加工的新疆企业,优先赋予进口经营资质,安排进口数量,同时进一步增加新疆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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