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首试三项政策红利
货物可先出区后报关,申报进出区时,连合同、发票的电子单证都不用再提交了……这些原本只在上海自贸区独享的政策红利,如今已在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实现了。
11月2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海关了解到,其下属的阿拉山口海关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创新制度试点已初获成功。
目前,新疆阿拉山口海关在综合保税区成功复制上海自贸区“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等三项制度。
2014年上半年,上海海关对外发布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中汇总纳税”、“保税展示交易”、“先入区后报关”等14项创新制度,形成了“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的制度创新经验。
为此,乌鲁木齐海关成立复制推广14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以及2个工作组,负责组织推进和协调联系复制推广14项制度。并于10月12日起,分批分类进行复制进行推广。
作为首家享受“分送集报”便利措施的企业,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报关员算了一笔账:10月采用“分送集报”后,只要6份报关单证公司向区外即可运送80车1600余吨液化石油气,而按照以前“一单一报”,不算耗费人力和时间,仅申报报关单及备案清单就达160份。
“新政策大大缩短了通关时间,也降低了货物仓储和运输车辆滞留的成本。”这位报关员说。
此外,“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和“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的叠加效应,将原来备案清单40项内容统一规范为30项申报要素,并对自境外进出综保区备案清单以及自境内进出综保区报关单取消部分随附单证,简化进出区通关手续,实现规范简捷申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进出境通关效率,促进特殊监管区域一体化运作。
目前,选取试点企业试点上海自贸区创新制度效果初步取得成功。乌鲁木齐海关监管通关处处长阿里木·吾布力说,今后将继续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其他海关监管创新制度,逐步释放改革红利,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