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乡372名残疾人受惠“阳光家园计划”补助

26.03.2016  07:27

  近日,昌吉市及时拨付自治区“阳光家园计划”补助资金45.25万元,专项用于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

  “阳光家园计划”从2009年启动实施,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为智力残疾人、精神类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养服务,包括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以及补贴残疾人员生活费用等。2016年昌吉市受惠“阳光家园计划”补助共372名残疾人,其中:日间照料站30人,补助资金4.5万元;城镇居家托养131人,补助资金19.65万元;农村居家托养211人,补助资金21.1万元。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是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的一项民生工程,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让每名残疾人真正享受到“阳光家园计划”带来的实惠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