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自治区第三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新增鉴定职业(工种)提高鉴定等级的批复
新人社函〔2014〕498号
关于同意自治区第三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新增鉴定职业(工种)
提高鉴定等级的批复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你公司自治区第三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申请新增鉴定职业(工种)、提高鉴定等级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自治区第三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主提升机操作工、矿井通风工、矿井测风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井筒维修工、瓦斯检查工、矿井测尘工、矿井防尘工、注浆注水工、推土犁司机、边坡工、炼金工的初、中、高级鉴定。
二、同意自治区第三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拥罐工、翻罐工、瓦斯抽放工、露天坑下普工、翻车指挥工、尾矿工、皮带输送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包装工、产品包装工的初、中级鉴定。
三、同意自治区第三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工的中、高级鉴定。
四、同意自治区第三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蒸馏工、萃取工、蒸馏工、萃取工的初、中、高、技师鉴定。
五、同意自治区第三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电机车司机、矿井轨道工、轨配工、球磨机操作工、破碎工、筛选工、手选工、采制样工、浮选工、有色金属干燥工、脱水工、压滤工、换布工、浓缩机操作工、脱水筛操作工、脱水斗提机操作工、制团、制粒工、密闭鼓风炉备料工、有色金属配料工、固体物料配料工、固体输送工、破碎机工、矿石磨细工、抓斗工、发生炉工、沸腾炉焙烧工、回转窑工、煅烧工、火法精炼工、有色金属熔炼工、收尘工、蒸馏炉工、竖炉工、密闭鼓风炉工、鼓风炉工、电积工、浸出工、蒸发浓缩结晶工、液固分离工、电解精炼工、配液工、净液工、烟气制酸工、污酸处理工、化工防腐衬胶工、化工防腐喷镀工、水质检验工、锅炉水质化验工、分析工、化验分析工、产品化验分析工的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鉴定。
具体职业(工种)名称、编码和鉴定等级详见附件。
请你们在我厅核准的鉴定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基础设施,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强化鉴定考务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附件: 鉴定机构鉴定职业(工种)名称、编码、鉴定等级一览表.doc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