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采取四措施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28.09.2015  23:07
  奇台县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提高了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能力,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大力推进“蓝天行动”计划,努力构建生态美丽新家园。计划投入治理资金12.2亿元,开展城市高效供热、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环境能力建设、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四大行动,通过实施热电联产、关停拆除供热锅炉、油气回收治理、餐饮油烟整治、天然气入户、绿色生态屏障等16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效改善城镇大气环境质量。目前,天山电力热电联产项目已完成设备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已拆除5台(40.5蒸吨)燃煤锅炉;完成新建、续建、改造管网6.43公里,完成计划的95%以上;关停供热站储煤场3家;餐饮油烟污染整治26家;社会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10家已完成6家,2家整改,2家停产进行改扩建;天然气入户2400户,完成任务的120%。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新增大气一氧化碳、臭氧监测项目,强化县城空气质量监督监测;完成奇台县捷通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并投入运行;建成绿色生态屏障3.9万亩,完成任务的130%。

  二是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研究制定奇台县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并实施,定期召开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推进会,与减排企业讨论、研究减排工作具体措施,帮助企业明确目标,确定重点,督促企业按时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完成减排计划。通过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结构减排,7个污染减排项目已全部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减排532.68吨、氮氧化物减排406.18吨,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

  三是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清理整顿“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组织环保、发改、国土、安监、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建设项目进行大排查,共清理出“未批先建”企业17家。其中:属区、州以上审批项目13家,其中6家供热站列入热电联产实施关停;2家煤矿未建,1家花岗岩矿、1家水泥熟料生产项目均停产整治;县级审批项目4家,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补办环评手续,现大部分企业已补办环评待审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

  四是巩固拉网式排查成果,清理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对国、区控等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确保生产期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根据2014年底昌吉州大排查检查出的67家企业的76项环境违法问题,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均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建立“一企一档”,制定“一企一策”,实行分类治理,同时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对企业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截止目前未批先建22家企业已完成审批8家,未完成审批4家,停产10家;未验先投企业54家、已完成验收18家,停产拆除20家,未完成验收16家;对6家企业违法行为共处罚款10万元。

  据监测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县城优良空气质量好于等于Ⅱ级天数达到94.7%以上。全县地表水河流水质好于等于Ⅲ类水质的占92%(指标值80%)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2%;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 dB(A),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标准。全县总体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