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酒类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即将全面上线运行
第21期
新疆商务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
新疆酒类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即将全面上线运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所确立的加强酒类商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推动酒类追溯由传统的手工模式向现代监管模式转变,实现酒类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酒类流通管理科学化的工作思路,2014年,在商务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厅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创新监管方式,采用信息技术,开发集行业信息发布、市场监管、在线审批、酒类追溯、葡萄酒产业发展、名酒名企、酒品推介、行业诚信、网民互动以及随附单电子化管理和现场手持电子设备验证为一体的“新疆酒类流通公共”(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平台”)将在2月1日起全面上线试运行。
酒类追溯体系建设,对于提高酒类行业管理水平,彻底改变传统监管方式,以信息为基础,做到精准监管和执法,提高监管效率,保障消费安全,实现酒类行业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为我区酒类行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将发挥重要作用。一是酒类信息实时查询,企业备案更加便捷。具备资讯信息发布、政策发布、电子随附单查询、防伪溯源查询、企业备案查询、企业产品宣传以及用户登录等服务功能,使酒类管理部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都可通过平台获得全方位的信息、数据、业务办结等便捷网络服务;支持酒类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通过共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二是企业信息完整录入,行业管理全程监控。将全区2000家批发企业和70000家零售企业的详细信息和产品名称等录入系统,建成全区大数据平台,并与国家商务部平台联通,实现数据共享;对行政许可和备案登记事项的申请可直接在平台办理,极大地提高办理效率,简化流程,实现酒类行业监测统计信息网上数据报送功能,为酒类流通管理提供数据基础和决策依据,向社会提供酒类市场公共信息服务;三是科技助力终端查询,酒类防伪实现溯源管理。通过电子随附单采集酒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信息,以电子随附单唯一编码为索引,通过终端设备的查询,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真伪可辨别、责任可追究”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同时,平台上设立查询端口,方便消费者查询所购买酒的电子随附单据和防伪溯源查询。有效扼制假酒流通,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酒安全;四是构建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以“放心酒”示范店为窗口,实施示范企业动态管理,建立进入退出机制,推行酒类经营单位“货真价实”承诺制。建立从业人员经营行为信用档案,构建酒类行业信用信息库,实现跨部门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推行不守信经营“黑名单”制度,对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经营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违法行为,推进酒类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今年,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将大力推进“酒类信息平台”的推广运用工作,将酒类行业管理与平台应用相结合,积极宣传和引导本地企业入住平台,力争到年底,批发企业使用率达100%,县级监管部门使用率达80%以上。用2年时间,全面实现酒类流通溯源信息化管理,建成覆盖全区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形成流转高效、监管有力的酒类流通渠道网络,全面提升酒类行业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饮酒安全,最终将“酒类信息平台”建成行业监管信息化、行业运行大数据、行业信息全覆盖、企业服务全方位的平台。
近期酒类专卖管理局将组织各地州、市、县的酒类管理人员集中进行“酒类信息平台”操作应用培训工作。
(酒类专卖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