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通过自治区级生态市验收组的验收

30.09.2015  14:01
近日,自治区环保厅组织验收组对昌吉市自治区级生态市建设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在听取了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市创建和整改情况的工作汇报,观看了专题片;对中央公园、政务中心空气自动站、北部主题公园、御景生态家园、华洋广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三工镇海澳奶牛专业合作社等进行了实地考察;核查了相关的档案资料,验收组认为:昌吉市在自治区生态市的创建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扎实,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紧紧围绕“低碳发展、绿色增长”目标,围绕“蓝天行动”和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加强生态保护,推进污染减排,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昌吉市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市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均达到了自治区级生态市建设指标的要求,同意通过自治区级生态市验收。

  验收组要求:昌吉市要按照生态市的要求,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和“两个可持续”的战略决策,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继续做好新农村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在完成自治区级生态市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生态文明市的要求和标准,不断进取,加快国家级生态市和生态文明市创建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