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通知明确规定:文件须在7个工作日内印发

30.04.2015  12:40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张婷)4月29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首次对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印发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名义印发的文件,须在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

   有重大修改10工作日内印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4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曾严斥文件运转流程繁冗、拖沓,指出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讨论通过的一些政策,却一直“”在处长那儿,国务院通过了难道还要由几个处长“把关”?

  6个工作日之后,国办印发《通知》,首次对文件印发时间做出明确限定。

  《通知》指出,对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拟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以及部门或部门联合名义印发的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

  《通知》对文件印发流程中的每个时间节点也做了具体规定: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修改、会签后的文件报国务院,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6个工作日内会签上报;国办承办秘书局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跟踪传批。

   未按时会签视为无不同意见

  另外,《通知》特别对部门间会签时间做了限定,对于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拟印发的文件,只需要作文字修改的,部门间会签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会签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部门未按时会签的,视为无不同意见。

  《通知》的出台主要针对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印发文件会签时间过长,文件修改、审核、报批环节工作效率低,对文件是否落实到位缺乏经常性督促检查等问题。

  为破解这些难题,《通知》除了对文件印发时间作出明确限定,还对文件的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文件》指出,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可以公开的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中国政府网公开;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可以公开的文件,原则上也要于印发当日在有关政府网站公开。

   ■ 焦点

  1 时间限定是如何出炉的?

  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不是“领导一拍脑门”决定

  针对《通知》出台前后公众关注的焦点,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司局负责人进行了进一步解读。

  国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份文件的出台遵循复杂的流程。包括文件的修改、会签、审核、报批等,《通知》对这些流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设定了具体的时间限制。

  同时,《通知》中的每个时间点设计都是在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基础上形成的,不是说某一个部门或领导一拍脑门就决定的。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通知》出台前后共征求了87个部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各部委都参与了《通知》征求意见的过程。

  该负责人表示,《通知》同时也考虑到有些规定确需要进一步修改,因而给出了合理的余地。

  《通知》中7个工作日的限定被具体地落实到每个流程中。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修改、会签的时间限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部门之间会签完成后,国务院相关部门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审批工作,文件发布前的审核也被限定在2个工作日之内。如果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上报,从而保证10个工作日内文件能够印发。

   2 之前流程“”在哪里?

  “会签”流程繁冗、拖沓,一些好政策“迟迟落不了地

  在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有关部门就曾汇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几项已经确定的政策,之所以迟迟没有“落地”,是因为文件起草完成后,一直按照流程在相关部门等着“会签”。而“会签”流程的繁冗、拖沓,成为一些好政策“迟迟落不了地”的主要原因。

  国办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此前对文件出台的各个环节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一份文件的出台有复杂的流程,对各个流程没有明确时间限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文件在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但在部门会签时时间长,导致行政效率不高的情况。该负责人指出,在文件出台过程中,部门间的会签,有时会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导致此环节所耗时间往往最长。

  除在部门间的会签着力之外,《通知》也对文件出台中修改、审核、报批等各个环节做出时间限定。《通知》在保证各个流程一个都不少的情况下,通过对每个环节施加具体、实际、可操作的时间限定,压缩每一个流程的时间,提高文件出台的整体效率。

   3 《通知》出台有哪些作用?

  对行政效率提出更高要求,效果好会考虑向地方推广

  李克强总理在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曾比喻说,文件的落实“千万不能让老百姓听到‘一声靴子响’,觉得自己要受惠了,结果等了半天,迟迟听不到‘第二只靴子落下来’,感受不到政策落地!不能让国务院出台的文件变成‘空中楼阁’!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通知》的出台都是紧紧围绕着提高国务院及各部委的行政效率来制定的。《通知》的文字虽简单,但它的要求都是实打实的,都与行政运转中的具体问题紧密相关。《通知》的实施要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政策的好处,政策的落实不能“光打雷不下雨”,要在作出决策之后,使老百姓以最快的速度看到雨落下来,享受到政策的好处。

  此外,从更深远的角度讲,《通知》对文件出台过程中的各个流程进行时间上的压缩、效率上的提升,其必然结果是使得公务员的工作压力增大,对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工作日提高效率,甚至需要加班加点完成工作”。

  相关负责人指出,《通知》的出台实际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体现了政府自我加压、自我革命的决心,是对整个行政流程的再塑造,体现了本届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改革决心。从长远上讲,《通知》的实施会促进政府行政风气的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国办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如果《通知》实施效果良好,会考虑把《通知》的要求从国务院及各直属部委向地方政府推广。

   ■ 背景

  李克强力推文件运转“新制度

  “部长们参加的国务院常务会已经讨论通过的一些政策,现在却还‘卡’在那儿,难道让几个处长来‘把关’,这不在程序上完全颠倒了吗?”4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严斥一些部委和地方文件运转流程繁冗、拖沓,亟须进一步简化流程,加快简政放权进程。

  在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会上当场明确了文件运转流程“新制度”: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无重大修改意见的7天内必须印发,需要协调修改的10天之内必须下发。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李克强总理在21号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求,至昨日《通知》印发,国务院相关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通知》的印发流程。可以说,《通知》本身的印发过程就是对行政程序流程的再造,是提高国务院行政效率的一次实践。

  在《通知》的起草、报批、征求意见、修改、审核、印制整个流程中,国务院各部门都严格践行《通知》对每个环节时间点的要求,实践了文件印发流程的再塑造。

  国办相关负责人指出,《通知》的出台,必然要求政府的工作效率提高,不必要的口号必然被删减,实打实的干货就会增多。《通知》的印发,实际是政府自己对自己念的紧箍咒,是自己对自己下刀子,是一场自我革命,是国务院及中央各部委带头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正如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所说,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首先是“自我革命”。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