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知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30.01.2015  11:16
  核心提示: 1月29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

通知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原则上,除涉及法律修订、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事项外,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

其中,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投资管理领域、贸易便利化领域、金融领域、服务业开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

其中金融领域包括,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等。

另外,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海关监管制度创新与检验检疫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