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连出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13.05.2016  14:54
   新疆打出政策“组合拳”助企业降低成本,仅用电成本和铁路运输成本,就释放政策红利21亿元。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出台了《自治区经信委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十三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降成本、增效益的政策措施。

   自治区经信委主任胡开江昨日就此表示,新疆企业远离内地大市场,降成本始终是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实施办法》的十三个方面措施中,有七个方面涉及降成本,包括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进一步降低铁路运输成本;调整公路货运收费标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财税成本;减轻企业缴费负担;降低矿山生产企业经营成本等。

  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这一条,《实施办法》就细化为:增加电力企业发售电量;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模和范围;鼓励在园区成立售电主体,推进园区低电价试点;适当降低企业自备电厂并网收费;拓展延伸产业链,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实行电费月结月清;积极探索电力消纳的有效途径等七条措施。

  自治区经信委估算,2016年《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后,全年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6亿元;降低铁路运输成本5亿元。

  此外,《实施办法》在调结构、优环境、促发展方面都制定了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的优惠政策。

  据悉,目前,各项政策措施的着力点就是力促各地完成全年经济目标任务。对于年度生产计划完成好、稳增长贡献大的企业,新增产值2亿元及以上、1亿元至2亿元、5000万元至1亿元的企业,根据企业贡献度分别实施奖励,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据了解,2015年,新疆就以降成本、促脱困为重点,着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强力推进低电价政策,直购电交易到户均价下降近6分钱,工商同价平均降价超过9分钱,降幅全国最大,纺织行业电价降到0.35元,共减少电费支出20亿元;大力推动降低铁路运价,疆内运价最大下浮比例达到51%,出疆运价最大下浮比例20%,减少企业运费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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