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的通知

03.05.2016  13:33

新林翻印〔2016〕3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现将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提报乡村绿化相关资料的通知》(造造函〔2016〕1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6表格,同时撰写总结材料,并报送1—2张反映当地乡村绿化成果的图片。电子版文件请在林业厅网站自行下载。

以上材料务必于5月10日前报我厅造林处。

联系人:刘安平

联系电话:0991—5814384           1529248236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提报乡村绿化相关材料的通知>》(造造函〔2016〕15号)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