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修订塔里木河水资源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02.09.2014  19:31

8月11日至15日,马明成副主任带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前往阿克苏、巴州等地州,就修订塔里木河水资源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马明成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塔河治理取得的显著成效,他指出,塔河的兴衰,事关南疆的国计民生、生态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从事关新疆特别是南疆发展稳定的政治高度来审视做好塔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法规修订必须充分体现和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大局和总目标做好塔河水资源管理工作。二是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树立强烈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发展意识,形成治水兴水合力。三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解决好经济、社会、生态、民生以及地方和兵团的关系。四是必须深化改革,在严格保障民生利益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手段科学高效配置水资源。五是必须打实法治基础,彰显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依法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形成全社会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兴水的氛围。

(法工委·刘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