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粮食局认真学习《自治区公务接待禁酒规定》
29.09.2016 17:41
本文来源: 粮食局
9月26日,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工作,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昌吉州粮食局召开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传达学习新疆自治区印发的《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
会上,局纪检组长殷建春对《规定》进行了全文通读,并提出要求,一是全局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州党委、政府的决定性上来,牢固树立《规定》就是“高压线”的意识,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特别要防止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二是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按月公开“三公经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三是要将学习此规定同当前开展的“三项治理”和“纪律教育年”活动相结合,狠抓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四是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督查问责,及时发现、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执行《规定》不力、违规饮酒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坚决严肃处理。(田慧)
本文来源: 粮食局
29.09.2016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