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要求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
07.03.2015 13:10
本文来源: 新疆日报网
3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自治区要求各级政府、各级环保部门今年要严格落实减排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各类减排项目,加强监督管理,使其真正发挥减排效益,坚决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确保“十二五”任务全面完成。
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在会上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是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为完成全区节能减排目标发挥应有作用。要摸清各行业节能减排底数,为总量上逐项做减法打好基础。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改造落后产能,减少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和项目。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减排,大力实施煤电等行业脱硫脱硝工程,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2013年,新疆由于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没有完成总量减排目标,尤其是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幅较大,自治区被国务院约谈,自治区也对部分地州和企业采取了约谈、限批等措施。对此,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亲自担任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指出,必须下大决心, 坚决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2014年,新疆通过落实减排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和落后产能淘汰,完善减排政策措施,加强执法监管,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等一系列措施,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经环保部核定,我区四项主要污染物全部完成年度控制目标,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首次出现拐点,实现由升转降。
自治区确定2015年年度减排任务是:与2014年相比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增幅分别控制在2%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幅控制在6%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5%以上。
本文来源: 新疆日报网
07.03.2015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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