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二季度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结果并推进专栏建设的紧急通知

17.07.2015  19:11

  新农机办函〔2015〕4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近日,我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计划对所有地州、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就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地州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内容,伊犁州三项未公开,哈密地区两项未公开,克州三项未公开,其他地州相关信息公开率均为100%。

二、县市信息公开情况

昌吉州继续保持较好状态,各县市专栏建设较为规范;吐鲁番市、巴州在一季度检查结果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各县(区、市)专栏已于本季度全部建设到位。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本季度工作力度最大、效果明显,检查项目均达到要求。

伊犁州、阿勒泰地区部分县市仍然维持一季度水平,未作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地州、县市存在麻痹思想,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专栏建设维护工作。从检查情况看,专栏名称不规范、信息发布不及时、地址链接无效、和工作动态混放等现象依然存在。

四、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规范地州专栏内容。地州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必须使用“新疆农机化”网站的二级页面,并将页面内各栏目名称统一修改为“政策规章、操作流程、执行实施、支持推广目录、补贴额一览表、投诉电话、曝光台、县市专栏链接”。政策规章包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资金规模、补贴制度等内容,执行实施包含上年度实施情况公告和受益农户信息表等内容,取消经销商电话栏目。地州已有农机化网站并已建设专栏的,将专栏设置为自治区二级页面链接,避免信息的重复提交。应确保全部已建成专栏的县市在“县市专栏链接”栏目中有链接,地址必须直接指向县市专栏,否则视为无效链接。

(二)加快县级专栏建设步伐。已建成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县市应加强规范化建设,保持维护,确保公开项目完整、及时公开。尚未建成的县市,须加快步伐,可在地州农机化网站或政府其他网站设立专栏。地州无农机化网站且其他政府网站也无法利用的,可在自治区二级页面以“栏目”的形式设立专栏,和上述“政策规章”等栏目形成平行关系。各县市专栏应将名称进行统一。以栏目形式设置的专栏,因目前受系统设计因素的影响,暂时写明县市名称。上述要求必须在三季度全部完成。此外,以栏目形式设立的专栏只作为三季度信息公开工作的过渡方案,四季度各县市仍需按要求建设完整、独立的专栏。

(三)查漏补缺,完善内容。当季度检查中的问题将作为下季度检查的重点,各地要对照检查结果,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进行整改完善,务必确保检查出的问题下次检查前整改到位,切勿出现同一问题重复发生的问题,其中重点是2014年实施情况公告及受益户信息表。要始终保持政策咨询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购置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的畅通,接听者必须掌握相关政策。

五、工作要求

各地州、县市务必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的主要环节,是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也是延伸绩效管理的重点内容。农业部明确要求,2015年底,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应覆盖全部项目实施区,但目前,我区专栏建设和全国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严重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效果和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整体工作,请各地克服困难,迎头赶上,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实现四季度所有县市全部专栏建设完成的总体目标。

信息公开继续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中,我局将按照计划每季度开展检查工作,届时将对未达标的地州、县市进行通报。

 

附件: 二季度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地州).xls

        二季度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县市).xls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