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伊吾县伊吾河流域吐葫芦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哈地发改农经【2014】2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伊吾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伊吾县吐葫芦乡境内,主要为封禁育林育草600 hm 2 ,水保林49.872 hm 2 ,护岸1.6km。本次招标含上述全部建筑安装(含设备及装置性材料)工程、临时设施等,共一个标段。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投资,工期121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 要求
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信誉和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0日在新疆水利网(www.xjslt.gov.cn)进入建设与管理处栏目下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通知等)电子版。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10:30时,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和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水管总站
地 址:新疆伊吾县振兴路126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81997915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99129701 传真: 0991-4596167
发布日期:2015年1月21日